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警示教育的对象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主要面向全校党员干部,重点是各单位党员领

导干部、重要领域、关键部门和岗位的党员干部。

二、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

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分析违纪违法人员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的严重危害、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惨痛后果,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揭示违纪违法人员腐化堕落的轨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引以为戒;总结教训,查找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

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

(一)加强案件通报工作。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涉及高校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校园网和学校纪检监察网站进行公布;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行通报,以扩大教育范围和效果。

(二)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中纪委、山东省纪委和学校纪检监察网站中的“每周通报”、“以案警示”、“案件查处”、“警钟长鸣”等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参观等方式,进行集中或专题警示教育;凡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在案件作出处理后,及时进行案例剖析,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性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原则上每年要组织12次。

(三)纳入廉政谈话。学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结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例对廉政谈话对象进行警示教育。

(四)列入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在党校和党员干部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增加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有关内容。

四、加强警示教育的组织领导

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是落实抓早抓小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的实施办法》,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警示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纪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情况,做好指导、督导和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党委组织部要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养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要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纪 委     组织部     宣传部

                          2014年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