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聊城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校的“深化改革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聚焦中心任务,服务改革大局,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深化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抓好学校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规范权力运行,推进阳光治校;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学校深化改革和转型跨越、再次创业,创建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定不移地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领导和机关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聚焦“四风”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并坚决抓好贯彻执行。

    (二)加强规范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学校有关公务接待、会议管理、精简文件、规范评奖评优、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合理调配办公用房。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严肃查处和纠正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和公款私存。建立“三公”经费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落实上级规定和学校党委要求,紧盯具体事项,开展明查暗访,坚决整治庸懒散现象,坚决整治不听号令、我行我素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

    (一)召开纪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学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二)严明党的纪律,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加强对学校党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建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的意见》和2014年学校252项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提速增效,狠抓落实。制定《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计划地开展对各单位的巡视工作。制定《聊城大学构建大督查格局工作方案》,形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单位“三位一体”的督查工作体系。

(四)积极参与推进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总结经验,修订《聊城大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与各单位签订年度目标任务书,加强对目标管理的过程督查、科学考核和结果运用,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

三、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阳光治校”

(一)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大学信息公开办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各单位办事流程。加强党务、校务公开网站建设与管理。制定《2014年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制定《聊城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院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基本建设、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聊城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招标、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精细化监管,预防并制止发生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预防并打击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程序,加强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四)深化招生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考试、录取程序,实施全过程录像监管,严格防止舞弊行为,保证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五)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在自查基础上,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管理者的廉政责任意识和使用者的廉政风险意识,建立财务、科研管理、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四、强化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从学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政法规教育,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廉政学习制度,学校、学院中心组和各党支部每学年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充分利用重要时段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拉袖子”、“打招呼”式提醒教育。开展领导干部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充分发挥纪委网站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阵地作用。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营造“崇尚清廉,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和校园环境。加强设在我校的山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全省高校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廉政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新模式,树立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提出课题、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公选课建设,建立大学生廉洁社团,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洁思想进学生头脑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强化对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聊城大学处级及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抓好对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认真落实《聊城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重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其他各项规定,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认真落实省教育厅《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五)坚持抓早抓小,严管厚爱,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学校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严明审查纪律,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重要作用。

五、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要担承监督责任。党委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党总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各行政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按照党委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建立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二)制定惩防体系实施办法。制订学校《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的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提高效率,坚持公平,预防腐败。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加大风险预警与防控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风险防控意识,使风险防控向制度化、经常化发展。

 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适应新形势,坚守责任担当。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进取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勇于担当责任,敢于同不良风气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坚决做到忠诚可靠,服务师生、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努力做到让组织放心、让师生满意。

(二)聚焦中心任务,落实监督责任。按照中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新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创新监督方式,更加注重运用监督检查、督办约谈、执纪查处、问责追究、通报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争创一流,以实际行动回应师生的新期待。

    (三)加强监督管理,树立新形象。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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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监察室

                         2014年3月6